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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天一或判15年以内 从法院级别看不会被判无期

发表于2013-07-10

前日,北京检方通报称,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已由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这也意味着,该案件有望在3个月内做出判决。前晚,受害人律师发微博称他曾被通知去检察院查阅卷宗,但最后被告知“因故取消”,而记者试图通过微博及联系受害人的律师,但未获对方回应。

发表于2013-07-10

量刑可能在15年以内

前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从通报来看,信息量有限,不好判断。但据受理案件的法院级别来看,这次在海淀法院起诉,至少说明这5人不会被判无期,可能在15年以内。因为如有判处无期或以上徒刑的案件,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易胜华分析认为,本案中,海淀检察院认定5人涉嫌强奸且系轮奸,那么按规定,如果轮奸则是10年以上的量刑。但不排除5人中有主从犯区别,如果有些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10年之内量刑也是有可能的。

 

 

发表于2013-07-10

有望三个月内审判

易胜华介绍,如果按正常情况,普通案件一个月内肯定会通知开庭。《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这也意味着,如不出意外,李天一涉嫌强奸一案有望在国庆节前夕做出一审判决。

 

发表于2013-07-10

收容教养不算累犯

2011年,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那他算不算累犯,要不要从重处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表示,实践中被收容教养一年只是行政处罚,并不是遭遇刑事处罚,不构成前科,因此此次也不应构成累犯。 

发表于2013-07-10

真是人渣

发表于2013-07-10

关键是这种人渣关两年还能出来继续祸害社会

发表于2013-07-10

这种人竟然不判无期……

发表于2013-07-10

真是天理不容啊

发表于2013-07-10

问题是国法竟然能容

发表于2013-07-10

危害一方啊!!!以后说不定还继续作奸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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