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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更名不花钱 终于不用假离婚了

发表于2014-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

发表于2014-01-20

说一出是一出  不更名也有别的事情

发表于2014-01-20

要不不利于社会和谐啊

发表于2014-01-20

国家的政策是想出一出是一出啊

发表于2014-01-20

这将省了不少的事情呢

发表于2014-01-20
引用:格叽格叽格在2014-01-20 13:56:43写道:
4楼

国家的政策是想出一出是一出啊

 具体的能够实施下去才行啊

发表于2014-01-20

可是这个政策要是早有多好,好多人为此都离了婚

发表于2014-01-20
引用:玻璃小影儿在2014-01-20 13:54:40写道:
2楼

说一出是一出  不更名也有别的事情

 以后会不会还有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也不收费了?

发表于2014-01-20
引用:格叽格叽格在2014-01-20 13:56:43写道:
4楼

国家的政策是想出一出是一出啊

引用:为你撑伞1在2014-01-20 13:58:25写道:
6楼

 具体的能够实施下去才行啊

 这个说的不假,估计以后又会变个样了

发表于2014-01-20

为了这个假离婚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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