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夫妻更名不花钱 终于不用假离婚了
- 发表于2014-01-20
说一出是一出 不更名也有别的事情
- 发表于2014-01-20
要不不利于社会和谐啊
- 发表于2014-01-20
国家的政策是想出一出是一出啊
- 发表于2014-01-20
这将省了不少的事情呢
- 发表于2014-01-20
可是这个政策要是早有多好,好多人为此都离了婚
- 发表于2014-01-20
为了这个假离婚值得吗
说一出是一出 不更名也有别的事情
要不不利于社会和谐啊
国家的政策是想出一出是一出啊
这将省了不少的事情呢
可是这个政策要是早有多好,好多人为此都离了婚
为了这个假离婚值得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