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夫妻房产更名免税遇尴尬 民众为减税无奈假离婚
- 发表于2014-01-24
不至于吧
- 发表于2014-01-24
又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现实
- 发表于2014-01-24
大家都好积极的想对策啊
- 发表于2014-01-24
真真假假的
- 发表于2014-01-24
你看大家多无奈 为什么要交这么多的税
- 发表于2014-01-24
房子为什么总能跟婚姻联系在一起
- 发表于2014-01-29
清朝是这样吗
不至于吧
又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现实
大家都好积极的想对策啊
真真假假的
你看大家多无奈 为什么要交这么多的税
房子为什么总能跟婚姻联系在一起
清朝是这样吗
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减税婚姻都成儿戏了
问:A与B是夫妻,想卖给C一套房,如何免交契税?
答:总共分四步。第一步:房产更名到B名下,A与B离婚,房产协商归B所有;第二步:B与C结婚,房产更名到C名下;第三步:B与C离婚,房产协商归C所有;第四步,A与B再结婚。
这是“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新政17日发布后,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曾记否,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征税时,离婚也被认为是“避税法宝”。当税屡次与婚姻扯上关系,本应严肃的政策法规变动略显尴尬。其背后折射出民众对于减负、对于税负公平的期待。
——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7日公开发布的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据了解,这一政策的“前身”是2011年财税第82号文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与之相比,新政策对夫妻之间可能存在的所有形式的房屋权属变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南京税务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婚内转让、共有转单有,改变共有比例等都免征契税,这其实是更宽泛的税收优惠,为保护夫妻财产提供更多便利。
“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利益的往来,所以不能简单等同于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行为,免征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更契税,符合民意,有利于为家庭减负。”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说。他同时认为,夫妻之间任何形式的房屋权属变更都免征契税,也给税务系统征缴带来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