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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邯郸楼市年终白皮书——政策篇

来源:房天下 2020-01-08 15:39:23

[摘要] 房产话题不仅在邯郸热度不减,在全国依然是热门话题。各个省市乃至国家对于房市的把控,出台了各项相关政策,邯郸房天下为您统计出2019年邯郸市与全国相关政策,让您了解有哪些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素。

2019年邯郸楼市年终白皮书——政策篇

房产话题不仅在邯郸热度不减,在依然是热门话题。各个省市乃至国家对于房市的把控,出台了各项相关政策,邯郸房天下为您统计出2019年邯郸市与相关政策,让您了解有哪些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素,一起来看下吧。

2019年邯郸楼市政策

政策一:邯郸装配式楼盘主体施工正负零即可办《预售证》

分区分类逐步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发文之日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2020年1月1日起要达到50%以上;其他县(市)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2019年2月1日起要达到10%以上,2020年1月1日起要达到20%以上;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性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

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商品房建筑,以单体建筑为单位,施工进度达到主体施工正负零且符合国家和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装配式单体建筑,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可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政策二:邯郸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的意见》

意见中指出,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房地产销售全过程严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商品房透明销售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宣传引导房地产企业合法经营,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五证齐全”的商品房,营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政策三:年底前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提取全流程网上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提取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提出到2019年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精简住房公积金办理业务流程,共享户籍、婚姻、完税及发票、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等信息,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提取(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的全流程网上办理。

届时,群众通过网页版(河北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冀时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即可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反馈。

政策四: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2018年度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5元)的三倍。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工资标准。根据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文件,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及磁县、武安市职工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590元;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职工缴存基数为148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职工缴存基数为1380元。

政策五:邯郸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办法出台

为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办法,对房市作出调整。

政策六:邯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公积金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九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意见中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

政策七:邯郸公积金政策新规出台

邯郸对于公积金的政策也有所调整,新的《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17年7月14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邯公积金委〔2017〕3号)同时废止。

2019年邯郸楼市年终白皮书——政策篇

2019年楼市政策

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

2月25日,国新办举行坚决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表示要继续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继续实行审慎的贷款标准。

3月12日,住建部部长在“部长通道”回应社会关切时表示,2019年住建部将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楼市大起大落。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人大财经委建议尽快提出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房地产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审议,确保完成党中央确定的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的任务。

工程建筑项目审批时间缩短

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今年上半年,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2019年5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意见,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意见指出,继续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严格保障标准,实物配租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同时,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实物保障以配租集体宿舍为主,以小户型住宅为辅。按照国务院规定开展试点的城市,企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可建设公租房,面向本单位职工出租,促进职住平衡。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房地产企业不诚信经营将被列入“黑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办法提出,对严重违法、多次违法或严重违约的房地产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对此,一位10房企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本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房地产的表述,没有超出房企之前对房地产政策的预期,只是重申了政策面的大方向,即不严格也不放松。这说明,中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而是把房地产作为长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8月1日电,央行近日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

央地政策齐发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

8月以来,中央及地方明确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调控已超20次,无论是监管领域还是整治力度均持续升级。《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银保监会及多地监管部门获悉,对房地产金融将进行全方位监管,把控楼市资金“水龙头”,其中压降表外资金绕道输血房地产、防止房地产行业占用过多信贷资源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监管重点。同时,继北京、浙江近期出台文件整治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后,多个热点地区对于银行信贷流向监管细则也在酝酿中,近期有望出台。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

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台

土地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意义重大。 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公布

为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10月28日公布《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自1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行使法定的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

大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在去年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和曝光的基础上,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下,开展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

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

12月13日,人民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及党委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总体要求,对做好明年金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银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判断和对经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六部门规范租房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0月25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简称《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中央多部门重申“房住不炒”

今年以来,中央层面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定楼市态度坚决。从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12月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多次重申“房住不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明年房地产市场定下基调,延续“房住不炒”定位,楼市调控不会放松,依然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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